九原區(qū)應急管理局主動公開事項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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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條款內容 |
依據(jù)效力位階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事項類別(法定公開、其他)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責任股室 |
對應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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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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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公開 |
機構信息 |
基本信息 |
辦公地址、辦公時間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九原區(qū)應急管理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辦公室 |
編制發(fā)布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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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件 |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機構(以下統(tǒng)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三)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九原區(qū)應急管理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辦公室 |
編制發(fā)布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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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決算 |
預決算情況 |
預算、決算有關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九原區(qū)應急管理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辦公室 |
編制發(fā)布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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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招標采購 |
政務信息化項目招標采購公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法規(guī) |
招標采購前5個工作日 |
九原區(qū)應急管理局 |
法定公開事項 |
■政府網站 |
√ |
各相關股室 |
編制發(fā)布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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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力 |
行政給付;行政確認;其他行政權力等 |
辦事指南 |
名稱;類別;事項編碼;實施主體;行使層級;實施依據(jù);權力子項;流程圖;申請材料等 |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lián)網+政務服 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55 號) |
(五)全面公開服務信息。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在政府門戶網站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jiān)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信息,并實行動態(tài)調整,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規(guī)范和完善辦事指南,列明依據(jù)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jù)、格式、份數(shù)、簽名簽章等要求,并提供規(guī)范表格、填寫說明和示范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確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 |
國務院文件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 |
九原區(qū)應急管理局 |
法定公開事項 |
■政府網站 |
√ |
各相關股室 |
編制發(fā)布相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