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公開事項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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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條款內容 |
依據效力位階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事項類別(法定公開、其他)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責任科室 |
對應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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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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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政策法規(guī) |
規(guī)范性文件 |
可以公開的與九原區(qū)人社領域有關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的標題、成文日期、發(fā)布日期、文號、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內蒙古自治區(qū)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令第262號公布)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擬訂機關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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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政策法規(guī) |
政府文件 |
可以公開的與九原區(qū)人社領域有關的政策文件的標題、成文日期、發(fā)布日期、文號、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內蒙古自治區(qū)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令第262號公布)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擬訂機關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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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政策法規(guī) |
政策解讀 |
與九原區(qū)人社有關的重大政策解讀,有關熱點問題的解讀和回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內蒙古自治區(qū)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令第262號公布)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擬訂機關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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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機關簡介 |
基本信息 |
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公開機關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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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機關簡介 |
機關職能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公開機關機構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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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機關簡介 |
機構設置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設置及機構職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公開機關機構設置及機構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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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規(guī)劃計劃 |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 |
規(guī)劃計劃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區(qū)域規(guī)劃及相關政策;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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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規(guī)劃計劃 |
專項規(guī)劃 |
規(guī)劃計劃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區(qū)域規(guī)劃及相關政策;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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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財政信息 |
財政預算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情況說明、表格、“三公”經費支出預算、項目績效目標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1.法律 2.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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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財政信息 |
財政決算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所屬單位決算情況說明、表格、“三公”經費支出預算、項目績效目標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1.法律 2.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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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財政信息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人事股 |
公開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公示相關收費業(yè)務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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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提案建議辦理 |
人大代表建議 |
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主辦、協(xié)辦或單辦、分辦的包頭市或九原區(qū)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復文 |
《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包頭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包府辦發(fā)〔2017〕215號) |
《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包頭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二、明確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范圍、主體及步驟(一)公開范圍。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xié)交由市政府系統(tǒng)主辦和協(xié)辦的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市政府辦理的自治區(qū)建議和提案總體情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xié)委員意見建議吸收采納情況以及有關工作動態(tài)等內容均應列入公開范圍。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涉及國家經濟社會發(fā)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舉措的,公開時應配發(fā)解讀材料;涉及國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開。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答復人大代表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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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提案建議辦理 |
政協(xié)委員提案 |
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主辦、協(xié)辦或單辦、分辦的包頭市或九原區(qū)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復文 |
《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包頭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包府辦發(fā)〔2017〕215號) |
《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包頭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二、明確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范圍、主體及步驟(一)公開范圍。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xié)交由市政府系統(tǒng)主辦和協(xié)辦的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市政府辦理的自治區(qū)建議和提案總體情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xié)委員意見建議吸收采納情況以及有關工作動態(tài)等內容均應列入公開范圍。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涉及國家經濟社會發(fā)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舉措的,公開時應配發(fā)解讀材料;涉及國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開。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答復政協(xié)委員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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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本行政機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編制審核發(fā)布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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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重大決策預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施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重大決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二、推進政務陽光透明(四)推進決策公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xié)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探索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決策作出后,按照規(guī)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 |
行政法規(guī)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辦公室 |
在實施重大政策、措施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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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公共資源配置 |
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施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7號)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九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二、主要任務(一)突出公開重點。4.政府采購領域。主要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jiān)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jiān)督處罰信息。6.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主要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市場主體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外,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個人業(yè)績、有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等信息都應向社會公布。 |
行政法規(guī) |
及時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相關股室及中心 |
發(fā)布相關招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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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政府采購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7號)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九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二、主要任務(一)突出公開重點。4.政府采購領域。主要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jiān)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jiān)督處罰信息。6.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主要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市場主體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外,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個人業(yè)績、有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等信息都應向社會公布。 |
行政法規(guī) |
及時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政府采購網、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內蒙古招標投標網) |
√ |
綜合辦公室 |
發(fā)布相關招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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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 |
人事信息 |
事業(yè)單位招聘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十四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十四)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
行政法規(guī) |
及時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人事股 |
上報相關招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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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領域 |
行政處罰 |
勞動保障監(jiān)察領域實施的行政處罰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 711 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六款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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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信息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行政執(zhí)法決定信息應當在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勞動股 |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qū)、包頭市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制度;依法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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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領域 |
失信懲戒 |
單位名稱、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工商注冊號、法定代表人或相關責任人姓名、主要違法事實違法案件發(fā)生地 |
《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2021年11月1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45號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作出列入決定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等有關規(guī)定,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和其他指定的網站公開失信聯(lián)合懲戒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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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責令限期支付工資文書指定期限屆滿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列入決定。公示時間3年。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和發(fā)展改革部門網站 |
√ |
勞動股 |
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fā)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支付工資,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作出列入決定,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下簡稱當事人)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名單。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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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yè)保險服務 |
失業(yè)保險金申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jiān)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失業(yè)保險條例》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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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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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審核失業(yè)保險金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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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業(yè)服務 |
創(chuàng)業(yè)擔保貸款申請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yè)促進法》、《內蒙古自治區(qū)普惠金融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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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審核創(chuàng)業(yè)擔保貸款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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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信息服務 |
就業(yè)政策法規(guī)咨詢 |
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政策項目、對象范圍、政策申請條件、政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地點(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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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完善就業(yè)服務、加強職業(yè)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yè)援助等措施,創(chuàng)造就業(yè)條件,擴大就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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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失業(yè)登記 |
失業(yè)登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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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負責審核失業(yè)人員提交的失業(yè)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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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登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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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負責就業(yè)人員(包括失業(yè)人員再就業(yè)、就業(yè)困難人員就業(yè)等)提交的就業(yè)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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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yè)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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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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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中的記載信息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勞動者可憑《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跨地區(qū)享受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相關就業(yè)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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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援助 |
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yè)促進法》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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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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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建立健全就業(yè)援助制度,采取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途徑,對就業(yè)困難人員實行優(yōu)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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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yè)促進法》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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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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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建立健全就業(yè)援助制度,采取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途徑,對就業(yè)困難人員實行優(yōu)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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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崗位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yè)促進法》 |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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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九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九原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 |
建立健全就業(yè)援助制度,采取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途徑,對就業(yè)困難人員實行優(yōu)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