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全面落實主體責任,規(guī)范經(jīng)營行為,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清洗、消毒、保潔、使用規(guī)范,九原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各餐飲服務提供者鄭重提示如下:
一、餐飲具清洗消毒的主體責任是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jīng)清洗消毒的餐具、飲具;餐飲服務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飲具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guī)定條件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因此,餐飲服務提供者是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的責任主體。
二、餐飲具清洗消毒應該怎么做?
1.制度要建立:要建立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2.設備要合規(guī):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設備的容量及數(shù)量應滿足需求,并與其它設施設備區(qū)分明顯,避免混用和交叉污染。
3.清洗要徹底:餐飲具用完后要及時清洗消毒,避免放置時間過長;洗滌時,控制好洗滌劑的用量,不要過量使用,并充分沖洗,防止洗滌劑殘留。
4.消毒要規(guī)范:鼓勵企業(yè)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飲具,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溫度一般控制在100℃,并保持10分鐘以上;采用紅外線消毒的,溫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鐘以上。盡量減少化學消毒方法消毒餐飲具。
5.保潔要跟進:消毒后的餐飲具宜瀝干、烘干。使用擦拭巾擦干的,擦拭巾應專用,并經(jīng)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存放在專用保潔設施或者場所內。
6.委托要依規(guī):委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務的,應當查驗、留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資質證明材料和消毒合格證明。
三、未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相關制度的會受到什么處罰?
1.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凈消毒的;
2.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有毒、不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的;
3.餐飲服務提供者委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務的,未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保存期限少于消毒餐具飲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個月的。
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